清明节将至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校学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4年4月4日(星期四)至6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执行正常周日教学安排上课、上班。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,本科生如需补课,请联系本科生院;研究生如需补课,公共课请开课单位与研究生院联系,专业课请任课教师联系开课单位。
二、相关要求
要严格执行师生离开校区驻地请销假制度,注意旅途交通、财产及食品卫生安全,防范呼吸道传染病。学院假期前开展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,假期要加强巡查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师生要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清明节期间祭扫的管理规定,文明祭扫,注意消防安全。
三、值班值守
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办法,学院安排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各1人白天在岗值班,夜间听班。值班表如下: